林小鱼

【羡澄】我爱你

爱泽这篇g,讲真不是那种磨人的钝刀子,就是铺天盖地的冲击与难过。我仿佛回到了写完结章的那个下午,空调被我开得很冷,我边发抖边哭,心脏为之拗折。
汤丸,甜的、廉价的,以及不可折返的。
你害了我。
你对我真好。

__林澤琰Muroi:

一篇文能拖半年,除了我这个废物还会有谁= =


写的一塌糊涂,比不上鱼原作的万分之一。




*写给鱼的《潮骚》的番外,他们分开许多年之后魏婴的一段故事,谢吗啡酱赐我名字。


*路人女主,(玛丽苏之光),第一人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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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




凌晨三点,夜晚过半,我刚刚打算卸下裹在脸上的妆容,就被人敲响了休息室的门板。


“魏先生找。”


我回过头去,服务生小林托着不知道哪间客人下单的酒水冲我点头,他脚步不停,还被休息室里烟雾一般的化妆品香味冲的一个踉跄,随后又匆匆忙忙的侧着身子从女人堆中挤了出去。


如果我也只用托着一瓶红酒就能见客人,倒是不知道多划算的买卖。


可我不能用应付别人的那套说辞打发魏先生,化妆间里的其他女人在闲暇时谈论过他,丝袜从纤细的腿上一寸寸的剥离,鲜红的指甲撑着雕琢过的下巴,语气或是爱慕或是期许,说他如何一掷千金,把一摞摞的钞票从口袋里掏出来,在斑斓的射灯下袒露稍许时间,再大大方方的塞进她们的衣服里。这家店里的经理再三叮嘱过,说魏先生身份不低,他说着那些事情,就好像亲眼看过他从高楼大厦间的阴暗小巷里摸爬滚打,另辟蹊径走过一条奇诡而惊险的途径,那个时候我刚上完一个夜班,精神状态差的如同磕过药的疯子,我无从分辨他言间吐露的故事是真相还是虚假的幻影,可我只听清了最后一句,他说,魏先生是不可多得的贵人。记住这个就够了。


于是我换了套还算像样的衣服——只不过是下班后的便服罢了,把凌乱的头发一把捋到脑后,等它们自然的落下纠缠成慵懒又随意的模样,再打起精神离开了休息室——好歹也有数量不小的加班费,魏先生一向很大方。


 


我认识魏先生是在三个月前的晚上,那个时候的前不久我刚剪了很短的头发,之前熟悉的客人对长发情有独钟,不太喜欢我如此大胆的改动,这让我有了一晚上的空闲坐在化妆间摆弄自己的一溜口红,确实,出卖风情的女人不该只因为夜班回家懒得打理就剪掉长发,作为太过随便的代价,我丢了一位客人,可向来说话带刺的经理却意外的说这副模样很适合我,他把我带到别的包厢去,我没有对他表示出什么异议,杯酒交错寻欢作乐的地方,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可是在那里,我见到了魏先生。


我坐在人群的最外围,露出笑脸给一旁插不上话的中年男人倒酒,知趣的没有打扰他们洽谈正欢的生意,大理石的台面上摆满了喝空的玻璃瓶,挺着啤酒肚略显累赘的男人满面通红的向坐在正中那位先生敬酒,说,谢谢魏先生。


魏先生臂弯里挽着风姿绰约的女人,叼在嘴里的香烟下一刻便按灭在烟灰缸里,他没有起身,但只需举起酒杯,便会有人拍着手炒热气氛,为他的慷慨感激涕零。


他像是生意人,又不像是我往日所见的那些被烟酒刻满年轮,躲着妻子喋喋不休的抱怨,出门在外却大着胆子把被烟熏黄的手指放上女人大腿的中年男人,他的领带打的一丝不苟,衬衣的袖口潇洒的没有系上纽扣,他拥有借着时光沉淀而来的气魄,年岁却没有洗去他眉眼间的风流,那个时候的我想,他或许是幸运的,命运厚待他,没有多少人会像他这样,不需付出太多丑陋的利息,就搏得他们一生也无法拥有的殊荣。


他放下酒杯的动作不太稳,或许是喝的太多了,可他还带着笑,弯着眼睛歪在女伴身上,一点架子都没有,而后他的视线扫到了我,先还懒洋洋的,却突然变的凝聚起来,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来又点了一根,他的手有点抖,抽了几口之后,他点了点他旁边的空位,示意我坐过去,坐到他身边。


这不是常有的事,我没有一张讨人喜欢的脸,这是经理说的,还有记忆里头发凌乱的女人抓着我的肩,指甲陷进我的骨架,歇斯底里的叫骂着,如果你有一点点像我,你父亲......


确实,我天生长了一张薄情的脸,眉扬的很高,做不出乖顺的模样,如果没有一双杏眼,这幅样貌应当被归作怨毒才对,后来随随便便开始这份工作,在惯于兜售皮相的女人中来往,被甜腻的香水味熏的入了骨头,总算学会了挤出谄媚的笑容,这样才看起来好一些,不至于再被软弱无用的人们无端怨怼,但理所当然的也得不到什么过分的青睐——他会注意到我,或许只因为我是张生面孔。


我抚开身旁的男人搭在肩上的手,笑着说,不好意思,魏先生叫我。


如果把这也归作恃势凌人的一种,我倒是宁愿今晚表现的好一些,让他注意到我,把这种特权多享用几次。


魏先生那晚喝的很多,我没有刻意灌他酒,也用不着把这类对付无赖客人的伎俩拿来敷衍他,他身上香烟混着古龙水的气味不算难闻,寡淡的酒味也为他的风度装点一二,就连靠在我身上的时候也是克制的,手臂环在腰侧虚虚一揽,他大可不必如此自持,可他又犹豫着,踌躇着,只是看着我的眼睛,偶尔眨一眨眼,打断那些瞳孔里跃动的光线。


我想不出什么他这么做的必要,我在窥探人心这一方面还是不太通透,于是便只好像他的女伴那样为他一杯接一杯的倒酒,在他倦怠时拿去他指间的香烟。


他们一直闹到很晚,魏先生离去的时候已经快要走不稳,却忽然把我拉向了他,他的手掌贴着我的后颈,我们在光怪陆离的灯火中对视了一会儿,他的眼神温柔而深邃,闪烁着不属于这个夜晚的热忱。至少不应该属于我。


在那之后,魏先生常常会来,他总是把我叫出去陪他,如果我不在,那么下次来上班的时候就会听到化妆间里更讨人喜欢的女人们炫耀着颈上或是腕间的珠宝,说是魏先生给的钱买的。


就好像那象征着无上的荣誉和有恃无恐的偏爱,可那些附庸的物件都毫无意义,从风月场里走出去的女人,本身就是明码标价的开架商品,把一件物品匹配上另一件物品捆绑销售,不会显得多么贵重,十分常见的促销手段而已,当然,我并不觉得自己和她们有什么不同,在自我认识上,我甚至还比不上她们。


我的话太多了,魏先生带我出去的时候,前几次我还勉强清醒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后来我便松懈了下来,挽着他的手,却不像个合格的女伴那样寻些话题让身旁的男人觉得舒适,而是冒出些莫名其妙的感叹。


是他太过平易近人,他在明净的楼宇间缓慢的行走着,抬眼眺望街道那头装潢一新的咖啡厅,他配合着我穿着高跟鞋的脚步,晚风带起他西装的衣摆,他说,不用叫他魏先生,叫他魏婴。


“魏婴,”有一次我这么问了,“你为什么要到我们那间店去?”


他带我逛过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在物价昂贵的百货大楼里把橱窗里精致珍奇的商品一件一件往我身上堆,再高的价码牌,小数点打在哪里,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排数字而已,如果是想要找些乐子,可供他享受的高级场所不计其数,根本没必要跑到那间乌烟瘴气的娱乐会所去。


魏婴依旧缓慢的走着,手里拎着给我买的包,他先是取笑了我的毫无自知,竟然把他这样的客人往门外赶,后来他靠在江滩的栏杆上,头发被无序的风吹的凌乱起来,他说,他想要吃糖水。


在前几年,我们那快地皮曾经是家卖糖水的老店,门槛被踩的溜圆,屋顶上撑着一棵百岁的香樟,店里有一个佝偻着脊背的阿婆,那间店铺长久的开着,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么老,老的好像外面天翻地覆,那里也永远都不会改变。


糖水端上他面前的矮凳,一步三晃,清甜的水渍溅上手指,再镇上一柄瓷勺,他缩着脚坐在那里,看门外的三轮车拉着破纸箱轱辘转,狼吞虎咽的把糖水喝完,结账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几枚磨损的硬币和破旧的纸钞,阿婆不紧不慢的把它们收好,放进一个掉了色的铁盒,里面曾经装过廉价的点心和橘子糖。


都是廉价的,没什么不好。


我靠在他旁边,“是你一个人去吃的吗?”


魏婴点点头,五光十色的灯火从江的那边映着他的脸颊,他望着我的眼睛,像是想从中找出一些他期许的东西,可我知道那里面空空如也,他也只能作罢。


是啊,他玩弄起了自己的手指,平淡的声音被潮湿的风吹散,模糊不清,他说,我一个人去的。


他的手指交合在一起,后来又握住了我的,那截义指早已与他配合的亲密无间——是我无意间发现的,那次我不知所措的向他道歉,他却毫不在意,还有些得意的炫耀似的在我面前自如的动起了自己的小指,他坐在包厢里浑身酒气,眼神微醺,笑着说,这是一只大狗咬断的,那个时候他还太小,断了一截手指,却打断了它满嘴的牙,他把牙齿收集起来,换来了大捧大捧的钱币,小指却怎么也找不回来了。


我想这就是他不喜欢回忆往事的原因,他不像那些富有谈资的男人们,有意无意的在女人面前提及自己的财富和手腕,他很少说自己的事情,就好像那些都没有意义,都没有得来他真正想要的东西,他只说过那一碗糖水,那几颗在他碗里的汤丸。


渐渐的,我与魏婴的关系熟悉起来,成了他挥之即去召之即来的女伴,他偶尔会打电话给我,叫我陪他从江滩的这头走到只有路灯的那头,再回到熙攘热闹的街区吃一顿晚餐,店里的经理以为我交了好运,只要我抬出魏先生的名义,一切行动都准许放行,魏婴也从来不让他失望,夜晚光临的时候,带着朋友从小林手里点出来的酒单价格高昂的让经理能把营业额呈直线上提。


我搞不懂魏婴怪异的举动,我也没必要搞懂,我只需要挤出笑脸来,让他开心。


他却看穿了我虚假的伪装,吻我耳朵的时候,让我把耳钉取掉,他说没关系的,就这个样子,这样子就很好。


后来我慢慢的明白,他在追求的并不是常人眼里看起来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有的美的定义,他与庸俗的美决裂,他要返璞归真的简单,他与世人分作两路独行,他在透过我追寻另一个人生命的轨迹。


于是我的头发一直维持着最开始的长度,只比赶时髦的高中男生长一点,也再没有去弄过什么能让人把钱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造型,天气慢慢的变冷,我和他见面的时候还裹着厚重的毛绒围巾——这作为服务业来讲看起来似乎太不上心,可魏婴却夸我聪明,他还是那么说,他说,就这样,这样就很好。


还沉着声音喃喃自语,原来冬天的时候看起来是这个样子的。


我知趣的没有说话,我消磨的时光变的有意思起来,我贩卖皮相,原来还能卖给他几刻遥不可及的梦想。


可他并非老眼昏花,他用金钱堆砌出爱的错觉,再拿时间说服自己顽固的执念,他在我身上找到了消逝的过去,却还站在原地计较着,如此得来的究竟是光明的白昼还是日光后附着的黑影。


可他是魏婴,他犹豫的时间不长,我进包厢里的时候还穿着白衬衣,他像往常一样把我拉到他身边,亲密的吻我的耳鬓,手指在我头发里穿梭,温热的气息颤抖着,他问我,今晚要不要到他那里去。


那所临江的房子,家具昂贵,崭新,珵亮冰凉的瓷砖铺设的玄关有一定程度的磨损,房间里却没有什么人气,他说他一个人住了很久,是真的,冰箱里甚至拿不出什么能拿来招待女人的东西,只有便宜的罐装啤酒,他拿出几瓶来拉开环口,一股脑灌了下去,他今天已经喝的很多,可他坐在沙发上被电视的荧光映射着,好像在进行某种决绝而执拗的仪式。


他递给了我一罐,我陪着他,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我不喜欢啤酒,但尽着自己的本分,房间里没有开灯,他不需要把我看得太清楚,有明明暗暗的阴影和记忆里轮廓大致相似的外形,这样正好,若是出了什么差池,谁也担当不起令他清醒的罪名。


他的唇瓣透过我的皮肉亲吻的是别人的嘴唇,他的双眸透过我的瞳孔看见的是他真正渴求的眼睛,他拥抱着的不是我,是在他四肢百骸里川流不息的魂灵。


香烟把地毯烫了一个洞,名贵的领带从他颈上坠落至床底,衬衣揉皱了,袖扣发出轻响四下崩落,天鹅绒的窗帘漏着一条缝,这样深的夜里,外头的华灯璀璨消匿无踪,红尘俗世褪色成黯淡的色泽,从土地里生长出的高楼大厦没有记忆,它们不记得曾有人迈开大步,拼命向前奔跑,他试图跑过十七年、二十七年乃至三十七年的光阴,他跑赢了,他等不及了,他怀里拥着橙子味的气泡,欲念生于虔诚的爱意,亲吻烙上年轻的发肤,他嗅着夏日窗外骤然落下的暴雨,宁馨而美妙,绚丽的光影开始重新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可那抹跳跃的颜色太过短暂了,灰败的废墟倾塌下来,而后汗水灼痛了他的指尖,他将年轻的身体搏命一般紧锁入怀抱,暴雨又落下了,是冰冷的,易拉罐身析出了没有温度的水珠,啤酒失去了气泡,索然无味,新的一天。


 


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魏婴已经醒了,他坐在一旁,看到我起身,问我是不是被他吵醒了,我摇头,看到了他指间的香烟。


是被他的烟味唤醒的。


窗帘依旧漏着一条缝,埋藏在雾中的太阳将高楼大厦打成巨大的黑影,朦胧的光线勾勒出他侧脸的弧线,他眯着眼睛,眺望重新开始运作的都市,烟雾缠绕在他的手指间,我就躺在他旁边,他的目光尽头却没有落点。


他掸了掸烟灰,突然问我,在我小一点,十七八岁的时候,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


这一刻,我是卖给他梦想的旅人,他拿几枚钱币,换取记忆里香甜的汤丸。


我想了想,告诉他,在那个年纪喜欢过的人,会是这一生矢志不渝的爱人。


他笑了起来,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柔情与眷恋,窗外熠耀的橙金色爬上了他眼角的细纹,他那样温柔的笑着,就好似要被阳光刺的落下泪来,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你还记得他吗。


我给了他想要的答案。


 


我记得他,我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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